问:公司所购买的房屋对外出租,所得的租金收入缴纳的各项税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221 应交税费”第一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中第一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贵公司将购买的房屋对外出租取得的收入,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经营收入,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房产税和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房产税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