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关于“依法治国”的帖子在笔者的微信朋友圈中被频繁转发,好友们调侃说圈内的“政客”越来越多了。微友的关注说明公众对法治的重视,不甘做置身其外的看客。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需要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实施无疑是一场完善税收诚信体系的“及时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编织了一张税收诚信体系建设“红黑网”,于无形中引导纳税遵从,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每次有新的法律公布实施,都能体现社会向更高层次的进步和发展。惩处失信者就是保护守信者的利益,当众多的纳税人特别是企业老板们时刻都在关注自己是否上了“黑名单”时,税收诚信体系已于悄然中建立。
激励和惩治都是手段,涵养激浊扬清的正能量才是目的,任何法律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尊严。无论是从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角度,还是从营造公平税收法制环境的角度,社会税收诚信体系建设无疑都是善治之举,必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