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财政部公布三季度税收分析数据显示,个人所得税前三季度实现5697亿元,同比增长12.4%,相较全部税收7.4%的速度要高。财政部解释为,由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资薪金及劳动报酬所得税增长。(1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分析个税高增长的原因—工资薪金及劳动报酬所得税增长,却让人无论如何高兴不起来。个税的应税收入包括工薪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等。其中,工薪所得是普通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真正的富人很少有靠工薪所得致富。换言之,个税的高增长并非来自富人,而是来自工薪阶层。
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缓解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个税本来就应该是“劫富济贫”的富人税,而不是“劫贫济富”的工薪税。为此,美国不断调整征税法案,西欧各国推出“特别富人税”。相比之下,我们的个税增长主要依靠工薪阶层,不仅是不公平的,也是不正常的。究其原因就在于:工薪所得由单位代扣代缴,避税逃税可能性低;而高收入者不依靠工薪所得,往往能够轻松逃脱个税征管。
如何将个税从沦为工薪税的怪圈中拯救出来,不但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更考验着决策者的善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