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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建立全国性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体系

2013-04-17 09:28:06来源:证券时报

  针对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现状,在16日举行的首届中国文化产业资本运营财税与法律高峰论坛上,业界人士呼吁,在税收优惠方面,力度应更大一些,营改增要减轻制作企业负担,并建议建立全国性文化产业税收优惠体系。

  近年来,文化产业备受政策扶持,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并设定到2020年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文化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现行税收政策优惠范围与国家文化产业的外延尚没有很好的对接。“我国现有的文化产业税收政策扶持体系亟须改进。”贾康称,目前,税收政策扶持的边界比较模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限也较短,尚不足以扶持整个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合理的税收政策是推动文化产业由政府投资主导,向社会投资转变的基础性制度措施。”针对现行税制对文化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中央财经大学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表示,目前国内税制存在税负过高、呈过渡性质、针对性不足和营改增效果不够理想四大弊病。


  为进一步提高营改增的积极影响,贾康建议,在财税方面,对文化企业要考虑费改税,实行差别税率,实施税收返还机制,运用税收优惠,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促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魏鹏举则认为,增值税在文化体制改革、国家文化战略和重点文化行业上的影响尤为重要,但是前期营改增的实施效果并非尽如人意。诸如制造业的非源头性企业受益,而以原创等服务性质为主的源头性企业反而负担增重。

  在文化产业法律建设方面,贾康建议“加快建立健全以《文化产业促进法》为统领,包括各种税收扶持政策在内的文化产业法规体系建设,以法律形式确定基本税收扶持政策。”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也认为,应该建立全国性文化产业税收优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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