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现状,在16日举行的首届中国文化产业资本运营财税与法律高峰论坛上,业界人士呼吁,在税收优惠方面,力度应更大一些,营改增要减轻制作企业负担,并建议建立全国性文化产业税收优惠体系。
近年来,文化产业备受政策扶持,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并设定到2020年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文化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现行税收政策优惠范围与国家文化产业的外延尚没有很好的对接。“我国现有的文化产业税收政策扶持体系亟须改进。”贾康称,目前,税收政策扶持的边界比较模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限也较短,尚不足以扶持整个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合理的税收政策是推动文化产业由政府投资主导,向社会投资转变的基础性制度措施。”针对现行税制对文化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中央财经大学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表示,目前国内税制存在税负过高、呈过渡性质、针对性不足和营改增效果不够理想四大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