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2-06-05 14:56:32来源:网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解决我国企业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实务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于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2年8月17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徐华新 朱琳

联系电话:010-68552704,68553022

传真:010-68552704

电子邮件:xuhuaxin@mof.gov.cnzhulin@mof.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邮编:100820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

2.《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下载:征求意见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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