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营改增企业减负11亿降低税负松绑小企业的通知

2013-05-31 13:25:48来源:中华财税网

  中新网青岛5月30日电 (赵玥博)在“营改增”试点一年以来,已有众多企业获得了减税利好。随着“营改增”即将全国覆盖,青岛也率先开展筹备工作,日前,共2万4千余户试点企业名单已移交完毕,在6月15日之前,将完成全部试点纳税人数据信息的采集、核实、补录等工作。记者30日从青岛市国税局获得相关数据统计,“营改增”所实现的减税规模将在11亿元以上。实行“营改增”的行业税负整体将得到下降,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将获减税利好。

  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徐林勇对记者表示,“营改增”从制度层面消除了商品流转环节的重复征税,实际上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扩展了产品的盈利空间。

  作为一个制造业发达、对外贸易活跃、现代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的沿海港口城市,“营改增”这一结构性减税的红利,将有效降低青岛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投资盈利预期,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繁荣。

  青岛国税局相关业务人员告诉记者,根据青岛国税静态数据测算,青岛服务业营业税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20.8%,“营改增”为企业带来的减税规模将在11亿元以上。

  根据测算,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均为下降,原来征收5%的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营业收入中包含了税额。“营改增”后改为税外价,征收率下降为3%,无论是价格还是税率,都将降低企业税负。而根据统计,在国税近日移交的2万4千户首批试点企业中,有九成以上均为小规模纳税人。

  随着青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一系列举措的落实,产业结构得到不断优化。2012年,青岛GDP达7302.1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4.4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402.2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575.47亿元。现代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处于上升发展阶段。而在目前的税收制度下,企业外购服务所含的营业税无法得到抵扣,企业更愿意自行提供所需服务,导致服务生产内部话,并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分离。

  “在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投资成本、管理费用急剧增加,盈利空间已然被大大压缩的背景下。企业面临的转型压力甚至大于融资压力。在此背景下,结构性减税是唯一可以释放的空间。”徐林勇表示,为生产企业提供服务的部门从生产企业分离均不增加额外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大型工业企业将仓储、包装、配送等第三产业业务的有效分离,促进三次产业融合、结构升级。

  同时,现行税制下,服务出口企业除购进货物和服务不能计入进项税额抵扣,而且出口也不能享受出口退税。因为服务出口含税,无异于为服务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设置了制度性的壁垒。青岛市的服务贸易出口一直较少。“营改增”后,在对出口服务贸易本身退税的同时,还对为产品提供的服务退税,能极大地激励出口服务贸易发展,打造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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