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下达2013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的函》(交函财〔2013〕128号)收悉,经研究,现下达你省(区、市)2013年港口建设费用于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具体项目、金额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单位,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3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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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财政部经济建设司6855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