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款征缴效率,市局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在全市网络申报纳税人中推行“纳税人网上自行开具缴款凭证”工作,实现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税、开票的“一条龙”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推行背景
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结合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申报工作,对电子缴税开票方式的完善和制度创新。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能够使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自行打印缴款凭证,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推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工作,有利于完善纳税服务、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和费用,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纳税义务,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二、网上开具缴款凭证业务内容
(一)基本流程
市局在纳税人网上办税平台中开发设置“缴税凭证开具查询”模块,实时导入网上申报纳税人的各项税款上解入库数据。实行网上申报并通过财税库行联网系统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按照权限登录本企业的网上办税平台,开具当月的《电子缴款凭证》,对生成的缴税信息进行查询。纳税人网上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可替代商业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核算凭证使用。
(二)系统功能
1.电子缴款凭证开具。《电子缴款凭证》具备“一票多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开具单笔税票,也可以选择多笔税票在同一张缴款凭证上开具。
已经生成的电子缴款凭证,可以进行查询和重打。
2.电子缴款记录查询。纳税人通过设定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可以对生成的税款缴款记录进行查询。
3.税务机关统计查询。税务人员可以进入“综合数据管理系统—综合分析—电子缴库凭证查询”模块,对纳税人生成电子缴款凭证的情况进行统计查询,按税务机关、纳税人查询电子缴款凭证的记录数,并按电子缴款凭证格式展现其明细信息。
(三)缴款凭证式样和用途
1.缴款凭证式样
网上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基本要素包括:凭证编号、系统税票号、税务征收机关、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全称、银行账号、税(费)种、税(品)目、所属时期、实缴金额、缴款日期等。其中:凭证编号指所打印的电子缴款凭证的编号;系统税票号为缴款信息在税务征管系统中的税票号码,是该信息在税务征管系统中的唯一性标志;银行账号指纳税人缴款银行账号;缴款日期指商业银行扣款日期。
电子缴款凭证的具体尺寸和格式市局已经确定,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平台直接用A4纸打印即可。具体格式如下:
电子缴款凭证
打印日期:****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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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征收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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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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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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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税票号 |
税(费)种 |
税(品)目 |
所属时期 |
实缴金额 |
缴款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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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 |
(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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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电子章) |
本缴款凭证仅作为纳税人记账核算凭证使用,电子缴税的,需与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核对一致方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