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向外披露的一组数据令人震惊。2011年,92家接受统计的中小企业的平均税收负担率为38%,较2007年增加了15.4%,为近5年来最高。相比之下,2011年佛山大型工业企业税收负担率仅为11.5%,不到中小企业的1/3。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逆袭"的现象呢?作为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的资深人士、政协委员邓育德认为这跟现有的财税政策不够灵活有关。尤其是一些税负优惠政策未能真正落地,使得中小企业难以享受实质优惠。
企业吐槽
说好的财税优惠呢?
"我们赚钱不够大企业多,但税收却比他们高,这种体制本身就不公平。"企业家周凯吐槽道。
原来,根据我国现行税制,企业所缴税收主要是流转税和所得税。而中小企业的普遍特点是营业收入高、税前扣除少、利润微薄,因而上缴流转税较多,所得税较少;大型企业由于利润较高,上缴所得税比重较大;按我国"重流转税轻所得税"的税制,中小型企业税收负担自然会高于大型企业。
此外,政协委员邓育德还指出税收政策的"潜规则"。"部分优惠政策根本没落地,企业想享受都难。"他举例,如2011年国务院出台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安排一定的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但地方并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导致中央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到实处。
桂城一小型企业老板也向记者反映,由于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认定资格,等企业经过充分准备满足条件通过认定时,往往优惠政策的有效期已近尾声。
采访显示,71.1%的中小企业认为税负优惠政策"有所改善,但与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政策缺口
税收政策未与社保缴费挂钩
邓育德还提到,佛山市中小企业对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压力吐槽最多,超过40%的企业认为社保计费标准年年递增,缴纳压力过大,难以承受。
然而,纵观佛山当下的财税优惠政策,却鲜有涉及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费用。而地方出台的社保基金优惠条件设置较高,难以真正实现。如:广东省政府规定,2011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率超过30%以及滚存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3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按规定适当下调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率超过30%以及滚存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36个月"这一条件设置较为严格,难以满足,致使这一优惠措施成为空谈。
委员建议
勿因税收小利而失"鱼"
"每个政府都希望财政收入高些,但应该懂得'蓄水养鱼'的道理,权衡好财政收入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关系。勿因小利而失'鱼'。"政协委员邓育德建议佛山相关部门考虑扩大财税政策惠及面。
针对减税负的诉求,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减免税费措施,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社保基金费用优惠措施,可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延长或取消部分行政性收费的有效期限,在一定时期内适度降低社保基金费用缴费比例,让更多中小企业得到实惠。
此外,他建议利用好"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个杠杆,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可参照国家统计口径调整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标准,将一般纳税人标准从5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00万元以下的划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受益于此政策。
委员语录
"每个政府都希望财政收入高些,但应该懂得'蓄水养鱼'的道理,勿因小利而失'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