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到社区居委会申请
1.持个人申请;
2.持再就业优惠证、复员转业退役证、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高校毕业证(其中之一即可)、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留证件;
3. 个人申请书应写明就业意向及个人技能、
4.写明贷款金额。
(二)、社区居委会推荐
1.推荐人写明申请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
2.对申请人信用程度做出评价;
3. 推荐人申请拟定就业项目。
(三)、街道办事处把关
1.对申请人优惠证、身份证、家庭住址进行确认;
2. 对申请人信用程度进行确认;
3. 对拟定就业项目进行确认;
4. 对担保资料进行确认。
(四)、区再就业办审核
1.核查申请人资信程度;
2.核查贷款项目;
3.核查营业执照及有关证件。
(五)、担保中心承保
1.填写小额贷款申请表;
2.办事处、区再就业办、担保中心盖章;
3.审定申请人担保资料及就业项目;
4.出具担保通知书。
(六)、协议银行放贷
1.持担保通知书、优惠证、身份证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填写委托贷款合同书;
3.办理贷款账卡。
四、主要文件依据
1. 银发〔2002〕394号。
2. 新银发〔2004〕111号。
3. 银发〔2006〕5号。
4. 新银发〔2006〕45号。
(责任编辑:小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