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小额贷款申领程序

2013-11-20 14:41:13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网

   (一)、个人到社区居委会申请
 
  1.持个人申请;
  2.持再就业优惠证、复员转业退役证、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失业证、高校毕业证(其中之一即可)、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留证件;
  3. 个人申请书应写明就业意向及个人技能、
  4.写明贷款金额。
 
   (二)、社区居委会推荐
 
  1.推荐人写明申请人姓名、年龄、家庭住址;
  2.对申请人信用程度做出评价;
  3. 推荐人申请拟定就业项目。
 
  (三)、街道办事处把关
 
  1.对申请人优惠证、身份证、家庭住址进行确认;
  2. 对申请人信用程度进行确认;
  3. 对拟定就业项目进行确认;
  4. 对担保资料进行确认。
 
  (四)、区再就业办审核
 
  1.核查申请人资信程度;
  2.核查贷款项目;
  3.核查营业执照及有关证件。
 
  (五)、担保中心承保
 
  1.填写小额贷款申请表;
  2.办事处、区再就业办、担保中心盖章;
  3.审定申请人担保资料及就业项目;
  4.出具担保通知书。
 
  (六)、协议银行放贷
 
  1.持担保通知书、优惠证、身份证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填写委托贷款合同书;
  3.办理贷款账卡。
 
  四、主要文件依据
 
  1. 银发〔2002〕394号。
  2. 新银发〔2004〕111号。
  3. 银发〔2006〕5号。
  4. 新银发〔2006〕45号。
(责任编辑:小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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