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务稽查风暴剑指房企 最大涉税额逾6000万

2013-12-27 14:23:00来源:会计网

单个企业多年累积的最大一笔涉税金额逾6000万元  

昨天上午,南京玄武湖畔凤凰广场内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厅,省地税局局长李小平在宣布地税局出台的50条服务江苏经济“促转变、调结构”税收优惠政策后,出乎意料公布了2009年度查处的包括苏州三元在内的十家房地产企业涉税案件,其中单个企业多年累积的最大一笔涉税金额逾6000万元。  

稽查全面展开  

“房地产市场发展快,市场过热,秩序混乱,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涉税情况很普遍,我们一直没有放松过对这一块的查缴征收力度。今年省地税局将以土地增值税为突破口,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稽查力度。”李小平十分原则性地在念完十个税案后补充说。  


会议结束后,省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陈日生被各路记者团团围住。“房地产企业偷漏税名目繁多,不一而足,一查一个准,今天公布的还只是冰山一角。”陈日生说。最近,税务部门对一个城市的十个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税收稽查,结果无一幸免,没有一家经得起查。  

江苏一场针对房地产业的税收专项稽查行动即将全面展开,目前人员培训和相应的技术支持手段都已到位,时间在三个月左右,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金额都比较大,一些重大涉税案将转司法机关。  

关键环节在施工建筑  

一家受税务机关委托对房地产进行稽查的税务事务所负责人说,正常的商品房销售都有发票,契税、营业税征收问题不大。问题出得较多的是施工建筑环节,建筑施工企业开票的税率低,只有一个点左右,房地产业普遍存在施工企业帮助虚增成本,结果一查洋相百出,一幢楼的钢筋水泥用量是正常的十倍,不是盖房子,那是建碉堡了。一部电梯,价格是正常报价的五倍,税务部门不查也就蒙混过去了,一个小开发项目能虚增几千万元成本。  

这位税务事务所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有些开发商潜心研究政策,与之博弈。按规定,一个项目销售达到85%,就要清算土地增值税,这是房地产企业的最大税种,要按利润的30%甚至50%征收,但开发商销售到80%时就不卖了,甚至有开发企业正好卖到总面积的84.5%就停止销售。利润当然丰厚,留下来的都是户型最好的房子,管理层的人自己住,项目长时间不清盘,上亿元的增值税收不进来,你只能干瞪眼。  

此外,一些开发企业数千万的车库销售及房款不入账,通过假借款形式计入“应付账款”,隐瞒销售收入,有的把收入长期挂在往来账户上,或者通过其关联企业设立的“应收账款”或“内部往来”科目隐匿收入,不在账本上体现为销售收入。常见的以商品房抵顶工程款、材料款,直接在账上冲减“开发成本”,而不作收入处理,都是惯用手法。  

地方财政过于倚重房地产  

此间专家认为,偷漏税成为房地产企业暴利来源,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过于倚重房地产税收和土地财政过日子,缺乏对偷漏税开发企业查外的决心和勇气。南京一位税务稽查部门负责人无奈地说,房地产税收在地方税收中比重越来越大,有的开发区、新区甚至占到60%,地方查处起来没底气,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纵容了房地产业的偷漏税行为。  

(责任编辑:小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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