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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房地产市场应去除暴利效应与赚钱效应

2013-12-09 12:21:51来源:华夏都市报

改革内容:可操作性明显

对于《决定》的改革内容,易宪容表示,“许多一般性原则基本上可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政策。比如说,产权界定、混合经济所有制规定、市场价格机制范围、土地市场化程度等,每一条的内容都规定得十分具体与详尽,这些内容可转换成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政策,从而增加深化体制改革的针对性。”

不过,《决定》对自由贸易区、收入分配体制、教育体制、土地制度等方面则大展宏图,则显示出是以此来平衡体制改革难易程度,力求这场重大的体制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及成功。“但是,这里也应该注意,这样的平衡是否能够把握到当前的社会发展之要害,还是有许多值得讨论的问题,比如房地产市场。”

住房需求:民众第一民生

对于房地产行业,易宪容则认为,任何对于房地产行业在过去十年暴利的维护,都是与《决定》相违背的。在他看来,国内楼市借十八大后的“城镇化”概念不仅固化十年来的“房地产化”经济,而且借“城镇化”概论推波助澜地让当前楼市在老路上走得更远。

“比如说,国内一二线楼市的价格又开始上涨,京沪广等地恐慌性购房潮又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企业(房地产企业或非房地产企业)纷纷涌入市场抢购土地。有人认为,这些现象均表明国内楼市将出现新繁荣,房价将出现新一轮的上涨等。”易宪容指出。

而在易宪容看来,十八大后的经济主题就是经济政策的完全民生性、整个社会的共同富裕、经济增长在于提高质量而非追求数量等。并且这也可能是明年及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但最近国内住房市场所发生的情况,特别是房价又开始上涨,将严重冲击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底线与决心。因为,楼市价格再上涨不仅与新班子经济发展战略转型(强调经济增长之质量与效益)背道而驰,也与新班子强调的民生经济相去甚远。

因为,住房作为广大民众最大民生(或第一民生),民众对住房需求的最为基本性,住房作为一种长期价高的耐用消费品,其价格高低不仅决定了绝大多数民众的基本支付能力,也决定了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消费状况。如果住房消费在绝大多数民众总消费支付中所占的比重不高,民众不仅有支付能力进入住房市场,其住房消费也容易释放出来,而且民众能够分出更多的购买力进入其他消费市场,反之亦然。

(责任编辑:饭饼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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