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国家有关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精神,经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同意,全省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定为51分(含51分)以上,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含60分)以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
说明: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