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厦门市国税局获悉,为了适应营改增的政策要求,从12月1日申报期起,市国税局将启用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该申报表适用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也适用于原增值税纳税人。
据市国税局货劳处工作人员介绍,新申报表根据不同企业类型设置表格,一般纳税人需申报5张申报表,相比原有申报表,主表表样没有变化,附表一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附表二进行了个别栏目的微调,新增了附表三,目的为适应营改增政策的相关需要,最后一份固定资产表则完全没有变化。对于另一类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表要求填报两张申报表,分别是一张主表和一张附表。
据介绍,新版申报表对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而言,表格的复杂性有较大增加,同时由于涉及部分栏目的调整,原来的增值税纳税人也需要尽快熟悉此套表格。为企业更好掌握新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厦门新申报表专项培训将从本周起拉开序幕,培训形式将以集中培训为主,网上培训为辅。
国税部门昨日也特别提醒说,广大营改增试点企业应主动适应增值税管理、纳税申报的新要求,登录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下载相关资料和课件。为了方便企业理解,国税部门还将相关视频教学片上传到“纳税人课堂”栏目,供企业随时查询。
另据了解,厦门“营改增”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后,一些未能及时在第一批纳入试点的纳税人,陆续前往各主管税务局主动申请,希望纳入“营改增”试点。为满足企业的需求,国税部门已于11月12日重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确认工作,并及时与地税部门沟通,尽早帮助企业实现税制转换。
新增值税申报表的构成
为附表一计算应税服务扣除额,并反映扣除额的期初期末数,用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中,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也就是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填写。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由五张表构成:
主表 综合所有附表的数据,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并反映纳税人的税款缴纳情况。
附表一 主要计算销项(应纳)税额
附表二 主要计算进项税额
附表三(新增)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主要反映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填报两张申报表,具体含一张主表,一张附表。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四点注意
1.主表“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应税服务”各项目应分别填写,不得合并计算;
2.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应先填报附表。
3.对发生“应税服务扣除项目”,并向税务机关申请全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表第2项“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应填写税务机关全额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合计。
4.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差额征税类),同时填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采集合法的扣除凭证,否则无法填报附表。
一般纳税人申报五大关键点
关键点一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一般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差额征税类),同时填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采集合法的扣除凭证明细,否则无法填报附表三。
关键点二该申报表中所称的税控专用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包括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关键点三 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不再填入附表二第八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而是填入税控专用发票相应栏次里。铁路、航空、管道、海洋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填入附表二第八行,同时填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只需填入第八行,不需填入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
关键点四 税控专用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均有180天的认证期限,且当月认证当月必须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关键点五 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填入附表二第七行,同时应填写“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采集合法的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明细。同时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在扣缴时应注意两点:一是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营业税服务,代扣代缴营业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不允许抵扣,不得填入本栏。二是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不允许抵扣,也不得填入本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