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只是外资企业填报吗?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包括内外资企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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