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无形资产出售的核算

2014-04-10 11:39:41来源:中国会计网

小企业出售某项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与固定资产处置性质相同,计入当期损益。

【例】2×11年12月31日,B公司拥有某项专利技术的成本为1000万元。已摊销金额为500万元。该公司于2×12年1月1日将该项专利技术出售给C公司,取得出售收入600万元,应交纳的营业税等相关税费为30万元。B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000000

贷:无形资产 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0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700000


(责任编辑:宸婧)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