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否会全面铺开?个人所得税改革何时启动?与普通民众钱包直接相关的税制改革总能牵动人心,同时,税制改革还涉及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调整,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消费税很可能成为今年税制改革中“有动作”的税种。
对于备受关注的房产税,他认为,就国内现实情况来看,短期内不会采取普遍征收的模式。
消费税:今年很可能有所动作
“消费税改革将是今年财税改革很可能看到动作的领域。”贾康昨日在回答《第一财经日报》提问时表示。
他说,营改增倒逼整个财税体制改革,原来地方百分百份额的营业税都改成增值税后,为消费税提供了改革空间。
贾康认为,对带有奢侈品性质的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等高端消费品征税,可以给国库多做贡献的同时,也有可以给地方政府贡献财力。
具体说就是把原来在生产和批发环节的消费税推到零售环节,零售环节征收类似于美国州级为主征收的销售税。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地方政府不会特别热衷于办企业,而是被激励去优化辖区经营环境,促成辖区购销两旺。
此外,贾康认为,消费税还有其他一些功能,如区别对待、产业技术激励政策等,此外还能在一些品目上体现对收入差距的抑制和调节。
消费税能否成为一个独立的地方税种?贾康认为,作为地方税种的消费税如果分化出来,也可能改个名称。“比如消费税的一部分演变为零售税。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不过,消费税也面临现实征管问题,需要系统地通盘考虑。例如,正规商场征管难度较小,但还有一些介于商场和小贩之间的中间地带,如一周开一两天的集市,这种消费税怎么收?这些还有待于进一步讨论和设计。
即便是改革后的消费税,也不会对等补充营改增完成后政府的减收。“消费税没那么大分量,但会成为建立地方税体系的一个必要选项。”贾康说。
个人所得税:短期内难见改革
贾康认为,个税改革短期之内没有动作的可能性。个税改为综合征收,仍需要许多配套政策。
监管层一直强调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近年来,每年两会均有诸多关于个税改革的方案,并有业内人士认为,个税改革目前不存在技术难题。
贾康昨日表示,个人所得税走向综合征收,必须每个人有一个终身有效的纳税号码。他认为最可行的是附加到身份证号码和社保号码上。“身份证号码集纳了公安机关的治安功能、户籍管理功能,加上社保方面的认证功能,这两个号码合成一个号码,再加上个人纳税号码。”
不过,尚无明确的部门来负责推进这项工作。
房产税:普遍征收目前不可行
多年来,房产税都是最热门的税制改革话题。贾康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我国不能简单比照美国普遍征收模式,至少在中国可预见的时间内不可行。
“看起来简单,但是不可行。我建议涉及存量,但从高端——比较典型的是重庆方案里的独立别墅开始,以后再考虑渐进式向前推进。”
房产税在重庆和上海两地试点两年后,至今未增加试点地区。贾康认为,最大的阻碍是意见不一致。扩大试点的地区讨论得不少,但最后形成可操作方案的还没有。“不能说地方没有积极性,想法可能和中央层面不是很对得上。”
贾康说,中国改革走到深水区后,不动产登记特别牵动利益格局。
近日,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贾康认为,不动产登记对房产税推开将起到技术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