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由观点地产新媒体主办的“2014观点年度论坛—模式与革新”开幕。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在论坛上谈到房产税,他表示,这是一个古老而愚蠢的问题。
陈淮称,三中全会明确说明,加快推动房地产税立法,也就是说过去所说的房产税和试点已经有被否定的意思。1984年就有房产税,对外商商业地产征收,国务院做决定,只要把征收范围和对象做调整,不用通过全国人大就可以征收,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就是这么来的。
他表示,原有的房产税从它生下来的那一天就是为对付房价,目的和功能错了,房地产税是对资产征收的税,不是调控房价的税。
他分析,市场经济下,有资产就要征税,首先是以从企业征收的间接税转变为向自然人征收的直接税为主,这是一个必然。个人的直接税主要是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收入税,一个是资产税。个人所得税就是收入税,到现在并没有废除,只是暂停利息税,就是资产税,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拥有不动产,当然要为资产征税,这是房产税种设立的根本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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