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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资本利得税 前提是个税改革”

2014-03-05 15:38:53来源:东方早报(上海)

早报记者 胡苏敏

“中国引入资本利得税的前提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这项改革已在计划之中,但是不在今明两年。”3月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回答现场提问时说。

楼继伟认为,要引入资本利得税,首先要改革目前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为综合征收,就是将个人所有收入都算作应税所得,然后作出一定的政策扣除,实行统一的累进式征税。他说,目前实行的交易税—印花税税率很低,但其高低并不影响市场的投机性,“简单地从增加财政收入角度来说,我们倒不太愿意用这个税。”

在上述论坛上,楼继伟还就财税改革中“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任务,阐述了三个要点。他认为,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一基础上,首先要明确由政府履行的职能,如何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划分;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如何让公众参与和更透明化;第三,政府在减少管制时,如何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和事后的监管。

“短期不可能开征”

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开征资本利得税、遗产税等话题受到热议,但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未提及这两个税种。

所谓资本利得税,是指针对资本交易中所获收益部分征收的税,常见的资本利得有买卖股票、债券、贵金属和房地产等所获得的收益。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健解释,中国目前没有名义上的资本利得税,但对房屋转让发生的所得、原始股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等都征税,“只不过没有用资本利得税的名称,是作为所得税的一种形式存在。”他认为,资本利得税应当是所得税的一部分,只不过把从事生产经营、提供劳务的收入称为“所得”,资本项目转让产生的增值部分称为“利得”。

有学者认为,资本利得税短期不可能开征,原因有二,一是与中央“稳定税负”的大方向相悖,二是与“税收法定”的原则不符,立法还没影,征收更不可能。

胡怡健的判断是,以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情况,资本所得税也不太可能开征。“印花税是针对所有股票交易征收的,资本利得税针对交易赚钱的部分征收。问题在于,目前整个资本市场没有‘赚钱效应’。”他说。

胡怡健建议,将来条件成熟开征资本利得税时,可以分类征收,如分成短期利得和长期利得,以此区分投机性和投资性的差别,此外还要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因为长期投资性的利得可能是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不是什么权都该放”

楼继伟昨日还以雾霾为例,谈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职能划分问题。他曾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表示,财税改革三大任务中,预算改革和税制改革已经起步。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是作为下一步改革要做的事,因为央地职能的划分不是纯粹的财政问题,而是国家治理的问题。

楼继伟说,雾霾造成的大气污染是一个跨区域的外部性问题,汽车的生产会在一个地方创造GDP和税收,但如果尾气排放不达标,卖到各地就会影响全国的大气。油品、燃煤也是一样。一个全域外部性的问题应该由哪级政府来管?楼继伟的观点是:“(政府)不是什么权都应该放的。”

胡怡健认为,这说明楼继伟的想法是,中央对地方财权不太会再下放,同时部分事权也会上移到中央,中央必须管的,会坚守底线,以此解决事权、财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的问题。对跨区域的外部性等问题,不同级别政府间确定管理责任非常重要,“在这些方面如果放权做得不好,也可能出现放乱收死”。

就财税体制改革,楼继伟透露,对于地方税收而言,房地产税很重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提出加快立法进程,适时推进改革,“整个税制改革,财政部已有计划,要改革资源税,还在考虑设计污染税、资源税”。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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