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电信业“营改增”纳税人共有710户,其中391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上述差异化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余319户纳税人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下,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的税率,与原营业税税率相同。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电信业的纳入,将使增值税链条进一步完整,电信业增值税发票抵扣将进一步增加,有利于下游企业发展,释放更多税制改革红利。
从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来看,企业短期内可能会税负上涨。四川移动相关负责人明确,移动公司现有的各类套餐和资费标准都将维持不变。电信、联通也表示,不会通过提高现有资费标准来向用户转移税负。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是继去年8月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和今年1月铁路运输业、邮政和收派业先后纳入试点后,“营改增”的第三轮行业扩围。(记者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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