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者寿
许多地方领导在向上级或在人代会上报告成绩时,总是津津乐道于当地财税收入比上年增加多少,听者也以为数字越大,增幅越高,政绩就越突出。有的县市还买下报纸的整版做广告,“庆祝”他们的财税收入名列全省第一,还说这是那里人民的“骄傲”和“自豪”!哈,这显然是个误区。
其实,国家和地方的财税收入的增幅,应该控制在合理的、适当的比例上,应该与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协调。道理很明白:在增长的社会总财富中,政府拿得多了,企业与民间就拿得少了,负担就加重了。这显然不利于藏富于民、藏富于企业的,也不利于涵养财源,不利于财税可持续增长。所以还是要改变财税收入越多越好的思维理念,坚持放水养鱼,广征薄收,则功在国家,利在百姓。
诚然,巧妇难做无米之炊。政府要维持日常运转,要养公务员,养军队,还要修路架桥,实施教育、医疗、住房、救济等社会保障,那就得花钱。要花钱就得向公民征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不得已为之的事。
问题是,这十多年来企业和老百姓的税负太重了,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连续超过GDP增速的一倍以上,有些年份甚至超过二倍。即使在发生世界金融危机那年,我国的财政收入也突破8万亿元,增幅仍在20%以上,这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就说个人所得税吧,这几年来资本的收益率远高于劳动收益率,但个税的所得大部分来自账面上的工资而不是资本收益,而且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是只算个人收入而不管家庭负担系数的,正如经济学家李稻葵先生所抨击的,这是“在世界各国都极其少见的很不公平的税制”。
还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是,我们是全球唯一“收费多于收税”的国家。许多高速公路、机场的建设投资成本早已收回了,但仍在年复一年的收费;从国内打电话到国外,费用比国外打来贵10倍以上;至于教育、医疗提供的是质次价高的服务,一般老百姓看不起病,子女读不起书。
就以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说,2000年时为13.5%,到了2012年时上升到22.6%,可见政府拿得太多了。过重的税负,已经影响经济体的活力和竞争力,现在减税的呼声也已越来越高,又有哪位老百姓因缴了过重的税收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呢?说穿了,这只不过是“被骄傲”、“被自豪”罢了!
很明白,财税收入不是越多越好,其增长率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有度,要有节制、要有均衡性。如果竭泽而渔,那只能是扼杀企业和民众的创业积极性,只能是破坏社会生产力,这与以人为本、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我想劝劝税收和财政收入名列全省之首的地方政府,既然你已“超”了,那就悄悄地超吧,又何必这样做广告、发新闻、大声嚷嚷呢?须知这是一种误导,它只能是诱导各地政府去竞相攀比,以财政收入高低论英雄,以多向企业和老百姓口袋里掏钱为能事。这种思维方式和做法,实在是要不得,不可取。
(责任编辑:宸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