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中央决算时指出,下一步将配合做好房产税立法相关工作。结合6月份国土部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研究和设计工作,业内人士预测,房产税的推进在最近一两年将会有“大动作”。
“房产税的开征会为地方政府在城市、环境等方面的支出找到一个收入来源,而且有助于引导和完善地方政府的行为,使其更加关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同时也是一个较难征收的税种,需要审慎设计和周密准备。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300个城市共成交土地1767宗,环比减少19%,同比减少45%;土地出让金总额1375亿元,环比下降30%,同比下降38%。土地成交量和出让金均锐减。
“随着卖地收入锐减,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意愿也会更加强烈。”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杭州、南京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或成为新试点。但就算改革试点继续推开,也只会针对新购买的住房。在未来一两年的时间里,存量房被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
尽管在大多数人眼中,房产税被看成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手段,但是实际上这更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步棋。有报道称,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正就房地产税展开密集调研。
“房产税立法调研应具有战略性眼光,将关系改革发展的脉络清晰展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表示,三方面问题有必要在房产税立法中凸出:一是,要解决好房地产税与中央、地方财税关系调整,及地方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问题;二是,房地产税与稳定税负的关系,合并重组房地产相关税收,避免重复征税;三是,房地产税牵动的其他领域改革。
而一直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微博)也建议,在这个关于“房产税”的通盘考虑中,还应涉及在整个不动产开发、交易、保有全链条中各个环节的各种税之外的费,都要纳入视野,加以整合。因为这些税和费合在一起,都成为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的负担,是体现着一个法治社会、以现代化为取向的社会,所要形成的相关调节机制。
记者 徐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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