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发票事项的公告

2012-10-17 13:53:59来源:网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2号)及相关规定,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在我省顺利实施,现将“营改增”试点有关发票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种类


  根据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业务需要,普通发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1-20元)》、《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21-100元)》2种版面的普通发票,适用于提供旅客运输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设票种后,我省国税部门管理的发票共有票种23种,具体发票种类如下: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种类目录(见附件)

  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使用对照


  试点纳税人按行业分类情况,参照《“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使用对照表》选择适合本单位使用的发票。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使用对照(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135045333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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