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企业纳税用户: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原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实行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后,小企业财务操作发生了会计科目、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6大变化及方便融资、税负减轻、简化核算等4大好处。我司决定从9月起对北京各个地区的各小企业纳税用户的财务人员分批进行集中专题培训,若您的企业属于本次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范围,请及时联系财友财税培训中心。
电话报名:请拨打010-82038513转835(总机)进行报名
传真报名:将下方报名回执单下载填写后传真到:010-8203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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